湖南城市学院
2019年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二级学院
| 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要求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硕士研究生
|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
| 2
|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
|
理学院
| 教学科研
| 2
| 070101基础数学
070102 计算数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
|
人文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5伦理学
|
|
艺术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1302音乐与舞蹈学
| 本科专业为舞蹈表演
|
1
|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专业为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或产品设计。同等条件下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
体育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40203运动训练学、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
|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
| 本科专业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同等条件下有建筑电气设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
工程训练中心
| 金工
实训教师
| 2
|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 1.能熟练操作普通机床及数控机床;2.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种的操作资格证的优先。
|
电工电子实训教师
| 1
| 080801电机与电器、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1.熟悉电子元器件的特性和测试方法;2.熟悉三厢异步电动机正反转控制原理和方法;3.能熟练操作常见的电子电工测量仪器仪表;4.熟悉手工焊机技术。
|
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
| 专业技术
(企业岗位)
| 1
|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
|
1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
合计
| 16
| |
说明:
1.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为男性,年龄不超过30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原则上为985、211或双一流大学(或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类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硕专业一致;
3.须在SCI、SSCI、EI、CSSCI来源期刊或专业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工程训练中心和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招聘岗位不受此条限制。)
4.根据《湖南城市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106号 ),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四年,第一个聘期结束时,如果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可申请续签一个聘期,续签时间为五年,最多两个聘期。在聘期内获得博士学位或评上高教系列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按规定程序优先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和身体条件。
4.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携带如下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到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一办公楼217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相同)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hncursc@126.com(应聘邮件标题名称:“姓名+岗位代码+应聘单位+所学专业”)。网上报名者需在参考前携带材料原件到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一办公楼217室)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岗位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教学科研岗位
艺术学院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技能测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技能测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其他学院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非教学科研岗位
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能力。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上述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心理测试和体检
心理测试在面试后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和参加体检人员。心理测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心理测试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心理测试和体检等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因故不能到岗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可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录用。
应届毕业生在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后方可正式录用。
四、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学校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4年,试用期六个月。工作期间聘用待遇参照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选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7-6110025(汤老师)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在六个月试用期内,如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
4.上岗后若发现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材料造假或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和联系地址:
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一办公楼217室。
电话:0737-6111010;0737-6111336
联系人:周老师;彭老师
邮政编码:413000
报名电子邮箱:hncursc@126.com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湖南城市学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