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及个人:
为了减少学校资金的占用,及时清理各项往来款,请有借支的教职工于下周(7月1日至7月5日)前来会计核算科办理报账、结算。对于账龄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且在上述时间未处理的借款,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从7月开始扣取相应人员的工资。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湘ICP备05005365号(备案管理系统)
湖南城市学院版权所有©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