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安排,现将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500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32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2.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
2015年我省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100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重点选派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政法、现代农业技术等关键及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技术领域。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1.面上项目:凡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申请条件和相关项目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条件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3.支持、鼓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以科研合作为依托,国家、省科研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成建制地以成组配套方式组织申报。鼓励外语达标、科研基础好、与国外合作较多的老师和科研团队、在校优秀学生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
4.上述相关申报条件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等文件及相关附件。
三、有关政策及要求
(一)外语水平
1.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2015年尚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申请人须提交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参考。
(二)邀请信
所有项目申请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三)留学资格有效期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3月31日),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和地方子项目的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四、申请程序
凡符合规定申报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教职工和在校优秀学生(地方合作项目仅限在职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1.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查阅《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网上注册、报名。 进入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并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申请表(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5日起至1月15日,3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20日起至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子项目报名时间从2015年4月6日起至4月15日。申请人员可以先报面上项目,再报地方项目。
3.提交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其中面上项目申请材料需一式2份、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材料需一式4份(均含原件1份),申请材料的准备应严格按照各具体项目材料要求进行整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各申请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务必做到书写工整、规范,并提供“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成员及所负责工作介绍、与国外单位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
(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人员请于2015年1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连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交到国际交流处(办公楼203室);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员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员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1.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需求,各地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至5名本项目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利用校际(单位间)科研合作渠道、以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3-12个月的专题合作研究,达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对于申请成组配套派出的,国际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类别、项目较多,不同的类别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具体项目还有特殊要求,请各申报人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各类别、各项目的申请指南,同时根据自身的情况及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实际及前沿认真、精心准备申请材料,提高申请材料的质量。
3.国家留学基金的申报是我校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机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请有意向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尽快查阅《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明确出国研修目标,选择合适的项目,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积极与国外联系,取得邀请信,同时加强外语学习,努力提高外语水平,及早做好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联系方式
1. 我校国际交流处
咨询电话:4628227
联系人:丁老师
地址:新校区办公楼203
2. 湖南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咨询电话:0731-84714936、84720174
联系人:刘颖、王红冰
湖南城市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