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处室:
依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首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13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创新突破,推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主要包括:①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研究的优秀成果;②关于“四化两型”、“四个湖南”与“两个加快”、“两个率先”和“三量齐升”、“五个发展”等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研究的优秀成果;③湖湘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的优秀成果;④研究毛泽东同志及湘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优秀成果;⑤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跨学科交叉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和创新价值的优秀成果。
2.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0-30万字左右(单本著作成果)。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3.申报成果必须是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者须严格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倡导鼓励“社科湘军”潜心打造精品力作、尤其是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学术原创成果。为此,将对已获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优良等级以上申报成果予以重点考虑;对未受到国家或省社科基金资助但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一经入选将作为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予以立项。为加强青年社科研究人才培养,特别鼓励40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有正高级职称 和博士学位者申报优秀著作成果。申报成果与作者本人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4.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跨学科成果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5.申报成果应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已出版著作申报或在评审过程中出版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等。
6.申请人原则上须是本省范围内高等院校、党校、社科院(含省级社科研究基地)和各市州委宣传部及有关省直单位研究部门的专职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
7.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知名专家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三、资助和表彰方式
1.《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并向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公开予以表彰。
2.入选成果将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方式,组织由湖南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
3.入选成果每项资助5万元,其中3万元拨付给湖南人民出版社,2万元拨付给入选成果作者。因入选《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而转立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不再追加重点项目立项资助经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或湖南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电子文本请发邮件至cxlwch425@163.com。
2.成果书稿6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千字至1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
3.以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需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成果概要和相关附件等申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科技处办公室(新办公楼408)。
申报受理日期:2013年10月8日。
联系人:陈湘亮,联系电话:6355075。
附件: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湖南城市学院科技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