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城乡规划学。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程管理、土木水利、电子信息。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最终的招生指标数在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确定。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入学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入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研究生学籍。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在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或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送到研招办邮箱hncuyzb@163.com,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省所有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确认后不来考试的,所缴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打印准考证
1.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4年9月。
2.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初试、复试和调剂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
12月23日下午 |
外国语 |
12月24日上午 |
业务课一 |
12月24日下午 |
业务课二 |
12月25日上午 |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 |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三)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调剂专业计划、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体格检查
1.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2.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十、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在学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 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办法、专业目录及自命题参考书目
1.学校基本信息及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527
联系部门: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6353298
电子信箱:hncuyzb@163.com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邮 编:413000
网 址:http://yjsc.hncu.edu.cn/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二级学院联系方式